家裡泡湯好享受!「溫泉取用費」要價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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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冬天,台灣人喜歡泡溫泉!現在也有些房子,標榜在溫泉區,在家也能泡溫泉!然你可知,在家裡泡溫泉,其實也要繳錢給政府的,據法規規定,核算為每度9元。至於水利署也估算,家戶溫泉取用費依合理使用量估算徵收每月300元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冷冷冬天,台灣人喜歡泡溫泉,然你可知,其實也有「徵收溫泉取用費」呢!(本報系資料照)[/caption] 水利署指出,溫泉屬國家稀有珍貴資源,政府為維護溫泉資源永續利用,於民國92年7月訂定溫泉法,落實管理。依據溫泉法第11條授權徵收溫泉取用費,依規費法第10條規定,核算為每度九元。收入專供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溫泉資源保育、管理及溫泉區公共設施之相關用途使用。 礁溪民眾有反應家戶使用的溫泉收費應有別於營業使之問題,水利署針對民生使用之溫泉取用費合理費率修正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第三條,將家戶溫泉取用費依合理使用量估算徵收每月300元。已充分考量溫泉非屬民生必需品,又因資源稀少性涉總量管制分配公平性。 地方的反應經濟部水利署表示,仍將再進一步邀請地方政府、財政部及相關單位共同研商,盡力營造溫泉保育優良環境,創造政府、民眾與業者營造三贏新局面。 中時電子報 林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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