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同區1日上午11時許發生槍擊案,警方隔天凌晨逮捕吳姓槍手,經查是為了上月24日雙方成員在酒店糾紛後續,槍手槍傷另一方的蘇姓大哥,,士林地方法院今裁定羈押禁見。
吳當庭坦承持有槍支,但否認殺人未遂罪,法官認為,吳犯罪嫌疑重大,開槍後就將手機相關紀錄刪除,將未擊發的子彈丟棄,足認有串供及滅證的風險,因而准予裁定羈押禁見。
本月1日上午11時40分,自稱是15分幫的吳姓嫌犯與同夥開車尾隨竹聯幫玄武堂蘇姓大哥,行經重慶北路3段返家,吳乘隙朝蘇的座車連開3槍,其中1發由後車窗射入,子彈擦傷蘇右手臂。
警方2日凌晨逮捕開槍的吳姓嫌犯,並以犯罪嫌疑重大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裁准。
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