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騙砲沒事,但騙錢就有事!北市日前發生一起高價徵伴遊的騙局,行騙者是一位月入8萬的陳姓軟體工程師,有性侵前科,他在IG隨機搭訕美眉,表示願意以6萬元代價找伴遊,結果共2位資深美女網紅上當,在3天2夜同一家飯店中,遭他用偽造的美金匯款紀錄騙砲,其中只有1人拿到2萬元,離奇的是被告硬上部分,法官竟認定事證不足,僅存在詐欺事實。
北市一名陳姓性侵前科犯,騙砲2名資深美女網紅(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hutterstock)
全案起因是陳男在2021年2月間,在IG上隨機找美女搭訕,言談中皆自稱自己「持有美國綠卡而且單身,目前剛回台灣度假,身上很有錢,願意出高價找伴遊,陪自己吃吃喝喝」也不時掛保證自己「絕對不會動歪腦筋」,也言明伴遊酬勞是台幣6萬元。
這樣的騙局,陳男在2015年間就已從事過相同類型的犯罪,只是細節略有不同,當時開的價碼誘餌更高,是新台幣60萬元,一名女網友因此心動與陳男約碰面,而一見面,陳男狐狸尾巴就露出來,他把女網友拐進旅館後,就要強脫對方的衣物硬上,嚇得女方透過房間門縫向外狂喊呼救,最後陳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6月徒刑,緩刑2年定讞,他後來以赴美工作為由放棄緩刑,繳清易科罰金結案,因此有了性侵前科。
拉回2021年2月間,當時陳男的高價伴遊騙局,共有2位資深美女網紅上鉤,第一位跟陳男談好伴遊3天2夜,去年3月9日女網紅他會合見面,陳男先給了2萬元現金敷衍,並謊稱尾款會換算成1450美元給她,從他在美國的帳戶匯款,「入帳時間會晚一點」,還計算時間差,拿出變造的英文匯款頁面截圖讓對方信以為真,陳男還「加碼」,在飯店開了2間客房表示2人各住一間,女方被陳男「紳士作風」騙到,第一晚就跟他在飯店同房上床。
接下來發展更神展開,陳男又在IG拐到一名健身教練女網紅,也是談好伴遊3天2夜,相約隔天在同一家「飯店大廳」碰面,確定健身女網紅抵達後,陳男先溜走,離開房間時傳訊給資深女網紅說:「今天可以放生我沒關係」等語,接著無縫接軌,把在大廳等候的健身教練女網紅帶回客房上床,雲散雨收以後,陳男又是算好「匯款時間差」,拿出變造的匯款頁面截圖,表示已經把4300美元,合台幣12萬元的酬勞,匯入女方的帳戶,他也不忘把第一個騙局的結尾語拿來用,表示「要等2、3天款項才會入帳。」
陳男在這3天2夜,就遊走在2女之間爽用「伴遊服務」,竟都沒穿幫,直到11日結束2攤「行程」後,陳男迅速「閃人、刪自己IG帳號、封鎖女方帳號」,隨即人間蒸發,2女事後驚覺被騙憤而報案,而健身女網紅也上自己IG貼文,向數萬粉絲及媒體記者訴苦取暖,表示她只是應徵「純伴遊」,卻被陳男設圈套硬上,她後來也對陳男提告涉嫌強制性交。
陳男到案後坦承一切,承認有騙砲,也迅速要賠錢給第一個騙局中的受害資深女網紅達成和解,但他否認硬上第二健身教練女網紅,供稱是說好要性交易,他只是「騙砲」沒付錢,而且對方身強體健,若真的抗拒,怎可能不帶傷也沒弄破衣物,陳男供稱當時發生性行為時是「女上男下」的體位,如果女教練不願意,根本沒辦法完成。
法官詳細審酌相關證據,發現女教練對於遭性侵時衣服有無被脫掉、陳男何時允諾付錢,說法版本不一致,且女教練跟陳男從飯店一起走到捷運站,陳男幫她提包包、她和陳男對望交談,毫無嫌惡、畏懼或悲憤模樣,更拖到同月13日才報案驗傷,結果只驗出她男友留下的DNA。
法官審理認為,陳男刪除IG帳號後,第一個騙局中的女網紅雖無法看到陳男發話內容,但至少保留自己單方發話紀錄,女教練卻全刪光,且若依女教練所言,陳男理當盡快支付遮羞費以免被追究性侵刑責,又怎會用假的匯款紀錄讓犯行東窗事發。法官認定女教練的指控,都不足以證明陳男涉犯強制性交罪嫌,此部分判陳男無罪,陳男在第一個騙局中欺騙女網紅的行為,依詐欺得利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陳男向法官請求緩刑,但法官指他有類似前科仍再犯,不准他的請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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