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昨日裁定蘋果須補稅給愛爾蘭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620億元),同時維持對Alphabet旗下Google罰款24.2億歐元(約新台幣860億元)。這對歐盟執委會而言不啻是一大勝利。
法新社報導,總部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發表聲明說:「歐洲法院此案最終裁定,確認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2016年的決議:愛爾蘭提供蘋果公司不合法的補助,愛爾蘭須予以追回。」
蘋果補稅案是科技巨頭與歐盟執委會最激烈的法律戰之一,時間要追溯到2016年,當時歐盟執委會指控愛爾蘭允許蘋果逃稅數以十億計歐元。
2020年,歐盟普通法院(EU's General Court)撤銷要求蘋果繳納欠稅的命令,歐盟對此裁決提出上訴。
歐洲法院今天另駁回Google和母公司Alphabet的上訴,歐盟2017年裁定Google濫用其優勢地位,在搜尋結果偏袒自家的Google購物服務(Google Shopping)。
綜合法新社和路透社報導,7年前,Google被控利用自家比價購物服務取得不公平優勢。
這次的罰款是歐盟執委會過去10年來基於違反反托拉斯規定,而對Google祭出的3項懲罰之一,Google過去10年反托拉斯罰款金額已達82.5億歐元。(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