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43歲)今日上午跑到館長陳之漢經營的健身房林口分館砸店,先拿球棒狠K再開賓士車2度衝撞大門後逃逸,中午在新莊遭警查緝到案,下午6時遭警方移送新北地檢署,晚間7時許檢方複訊後諭令3萬元交保。
陳男到案後向警方供稱,自己曾是館長員工,因館長2年前曾直播公審說他混幫派有前科,還公布他的個資害他工作頻頻碰壁,懷恨在心才會拿球棒與開車砸店洩憤。
下午館長出面受訪時表示自己沒有與人結怨,意指嫌犯是受人指使,還說「社會現在變成這樣子也沒辦法,後面肯定有人,這個人是角頭耶,這個人是混兄弟的,正常腦袋的人不會幹這種事,肯定是拿錢辦事嘛,這百分之百!」
警方下午近6時偵訊完畢將陳男依殺人未遂、恐嚇、毀損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接受檢方複訊,檢察官複訊時間約僅10分鐘,訊後諭知3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