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偷吃助理產一女、每月豪給8萬生活費 因「一句話」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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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台北市一名牙醫師偷吃診所女助理,還和小三生下一名私生女,不僅每月提供金援,還替對方買房買車,氣得正宮提告並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時,牙醫坦承每月給助理8萬元生活費,並稱「這是我的小孩,如果不負擔費用,還是人嗎?」法官據此認為人夫外遇產女屬實,判處女助理應賠償200萬元。

牙醫和牙助生下一女(示意圖/Pexels)

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黃女於丈夫開設的牙醫診所擔任助理,利用職務之便與男方交往多年,並生下一女,不僅要求提供名宅、名車予母女,還要老公帶著2人一起出國,丈夫亦時常前往被告住處,雙方互動如夫妻一般,已不法侵害原告之配偶權,使原告精神上受極大痛苦,要求黃女賠償500萬元。

黃女辯稱,被告係因工作而與醫師出差診療,非出國遊玩或行苟且之事;被告係靠家人援助照料女兒日常生活,人夫則自民國111年12月26日起開始共負扶養責任,原告所述其接受男方餽贈或為女兒慶生等,均非事實。

台北地院審理時,牙醫坦承每月給助理8萬元生活費,並稱「這是我的小孩,如果不負擔費用,還是人嗎?」法官審酌,被告知悉人夫為有配偶之人,卻仍與其發生性行為,因而懷孕產子,迄今仍往來相當頻繁及密切,依社會一般通念,被告所為足以破壞原告夫妻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判賠2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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