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陸軍官校前中將校長全子瑞,與已婚廖姓女律師顧問發生婚外情,廖女的老公李男提告,全男、廖女被判賠15萬元。另全子瑞表示,李男對廖女上司爆料兩人外遇、逼離婚,提告求償2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李男是善意發表言論,駁回全男請求,李免賠,可上訴。
陸軍前中將被控不倫好兄弟的律師顧問妻子。(示意圖/Pixabay)
63歲的全子瑞,2010年擔任陸軍官校校長,卸任後轉軍團副指揮官、花東防衛部指揮官、陸軍司令部參謀長等,以中將身分退役。李男在某知名律師事務所擔任軟體工程師、年薪100萬,2017年底和同間事務所顧問、年薪600萬的廖女結婚。
李男2019年察覺,與自己情同手足的全男,和妻子有親暱互動,包括疑似同居,上街散步,廖女總勾著全男手臂,互動親暱如夫妻。李男以全男與廖女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往來之不正常交往關係,共同侵害配偶權提告,法院判決全男與廖女應連帶給付李男15萬元。
另全男提起訴訟主張,李男2019年寄發電子郵件給廖女上司,稱他與廖女有不正常交往關係,並且逼老婆離婚等不實資訊。全男認為,李男此舉貶抑他社會評價,侵害名譽權,所述與事實不符,縱使為真,言論涉及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須賠償他2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李的言論並非完全屬全男私德,且李男所辯是基於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而以善意發表言論,判決李男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