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轉播權爭議 博斯官司二連敗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10/23 14:11 分享: 博斯公司因2014年的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轉播權,提告要求統一棒球、大高熊育樂球團各賠償1500萬元,而中職聯盟須連帶賠償其中的750萬元,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博斯公司主張並沒有法律上的理由,駁回請求、判博斯敗訴。可上訴。高院表示,中職聯盟原預定2014下半季開始收費,原訂收費期日將至,兩造仍未能簽約,中職聯盟公告延長免費收看期間、或公告CPBL TV收費方式,均不能評價為侵權行為或締約過失行為,博斯公司請求賠償無理由。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