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少女小敏(化名),去年7月間與學長阿明(化名)夜遊後,被學長帶回家裡過夜,一晚還發生3次性行為,小敏的爸爸發現女兒未返家報警協尋,警方後來在阿明家找到小敏,新北地檢署將他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起訴。
阿明庭時供稱,小敏事發當天說她心情不好,才會帶她回家過夜,並未唆使她離家出走,也沒強迫發生性行為,小敏也證稱,未被阿明強迫發生性行為,阿明也沒不讓她回家。
小敏的父親則表示,小敏事發當晚有用通訊軟體與他聯絡,說她在閨蜜家。雖然檢方認定阿明未誘騙小敏離家,不過在小敏的下體驗出阿明DNA,仍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將阿明起訴。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