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金素梅助理林怡君、陳智葟涉收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共犯張俊傑通緝。林怡君、陳智葟羈押期將屆,高檢署聲請延長。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9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

台灣高檢署9月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張俊傑等人涉嫌收受大陸資金,在台發展組織,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通知高金素梅公費助理林怡君、陳智葟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9月9日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裁准理由部分,台灣高等法院表示,訊問林怡君、陳智葟後,依既有卷證資料,足認2人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1款、第7條第1項為大陸地區操縱及發展組織等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及確保偵查不公開原則,相關卷證內容不予詳論。
高院表示,2人所涉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羈押事由,審酌後認為沒有其他手段可以替代羈押,因此裁定林怡君、陳智葟自9月9日起羈押2個月。
高院指出,為確實避免2人與共犯、證人勾串及滅證,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高檢署持續偵辦相關國安案件,11月2日以被告身分傳喚高金素梅到案,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
另一方面,遭通緝的張俊傑疑自基隆正濱漁港偷渡出海,北檢昨天約談「錢春168號」船東後請回。北檢另指揮專案小組搜索、約談「滿瑞富6號」船東及船長,並拘提5名船員,預計今天晚間移送複訊。
全案起於高金素梅涉詐領助理費案。北檢6月依貪污等罪起訴高金素梅、張俊傑等人。張俊傑移審後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佩戴電子手鐶,卻於9月6日在大安森林公園破壞手環逃匿,遭列通緝犯。
高檢署另查出,張俊傑等人涉嫌收受大陸資金,在台發展組織,涉及違反國家安全法,持續追查相關涉案人員及資金流向。(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