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去年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當時擔任民進黨立委林靜儀競選主委、前交通部長林佳龍指控,國民黨參選人顏寬恒疑有「炒米粉」賄選行為,要求檢方調查,遭國民黨北市議員王鴻薇批評林也曾招待梨山人吃「海陸大餐」,林佳龍一氣之下提告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王鴻薇評論並非無中生有,屬言論自由範圍,因此處分不起訴。
圖說: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左)和前交通部長林佳龍(右)。(圖/合成照/擷取自兩人臉書)
針對林佳龍去年指控顏寬恒疑有「炒米粉」的賄選行為,要求檢方調查,王鴻薇去年12月1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台中中二選區立委補選,綠營整個高規格待遇,光是政論節目就整個下午討論別人選舉吃什麼,連林佳龍都要檢調注意顏寬恒「炒米粉」,這種總統級選戰的打法,也是前所未見了。
王鴻薇稱,當年林佳龍自己選舉,在梨山免費招待300人,一桌10人,每人各一份有生魚片的海陸大餐,然後邊吃邊喊「林佳龍凍蒜」,做到這麼噁心,「你們都忘記了」?王鴻薇更譏諷,林佳龍被人檢舉請吃的可是「海陸大餐」,綠營卻在檢討別人「炒米粉」是覺得別人吃太差,在嘲笑顏寬恒選舉吃的太寒酸嗎?
對此,林佳龍隔(2)日也隨即在臉書發文表示,近日對手陣營攻擊過去他在2018年受邀出席「梨山」餐會上,被指涉賄事件。他要跟大家報告:該案地檢署在偵辦調查後,在查無不法事證後已簽結,司法單位也有行政簽結函正式還給選民公道。這是一則遭潑髒水的事件,對手陣營竟仍持續誤導視聽,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為捍衛乾淨的選戰,已著手擬請律師協助向王鴻薇提告,以正視聽。
王鴻薇聽聞林佳龍要告她後,在12月3日於臉書再度發文反擊,林佳龍為了她提及當年林佳龍選市長在梨山的「海陸大餐」,揚言說要告她。林佳龍指海陸大餐不是賄選,那請問,海陸大餐不是賄選,炒米粉是賄選嗎?林佳龍身為顏寬恆競爭對手林靜儀的競選主委,要求檢調去查顏寬恆的炒米粉,而檢調真的大動作查案,還直接讓警察去里長處抓人,林佳龍居心為何?選舉期間只准吃海陸大餐,不能吃炒米粉?
看到王鴻薇的po文後,林佳龍也隨即開告,提起涉嫌加重誹謗;王鴻薇到案後表示,林佳龍並不是參選人,她沒有任何動機要誹謗林佳龍,最重要的是社會應該有一致標準,不要有兩套標準。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表示,王鴻薇發文是有根據,並非無中生有,且全文以「海陸大餐」對照「炒米粉」,批判林佳龍對於認定賄選有雙重標準,目的應該是要喚起民眾對於公眾事務的參與,和發揮公眾監督的功能,屬可受公評之事,受言論自由保障,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