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延平鄉爆發現金買票賄選案,一名陳姓鄉民代表候選人與胡姓配偶涉嫌以每票2000元、5000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行賄。台東地檢署30日搜索並拘提兩人到案,經檢方聲請後,陳男遭法院裁准羈押禁見,胡女則被限制住居。

台東地檢署接獲情資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吳芃萱、康舒涵指揮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展開偵辦,檢方持台東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陳姓候選人及胡姓配偶住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物證,另傳喚7名選民到案協助說明案情。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陳、胡兩人均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男,法院裁准;胡女則被諭知限制住居,其餘選民均請回。
台東地檢署自10月起積極偵辦賄選案件,查獲的違法手法相當多元,包括贈送白米禮盒、糕餅禮盒、活雞、普渡供品及酒品等物資,也有舉辦餐會宴請選民、涉及幽靈人口等案件,部分被告遭羈押禁見,目前現金賄選已成為檢方偵辦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