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被控詐欺最後沒事!一名張姓女子被何姓女子指控,以「觀世音菩薩之傳言人」身分,聲稱要「拯救地球」、又說要買沙發,跟她陸續借了合計264萬元不還,案經檢方不起訴處分,北院也駁回何姓女子的聲請案。
台北地院。(圖/Googlemap)
在檢警偵查過程中,何女表示她跟張女在民國90幾年間認識,曾一起上管理課程,她聽信對方表示地球已經快毀滅,要拯救地球,張女並自稱是「觀世音菩薩之傳言人」,陸續給對方現金、還幫忙刷卡、墊款,好讓大家去上心靈課,但何女後來發現,張女把從她這裡拿到的錢,都拿去買衣服、購買去香港玩的機票及買供私人玩賞用的水晶,共計借了202萬4109元。
而除了這202餘萬,何女還借給張女買沙發的款項61萬8000元,2筆錢合計262萬餘元,張女借錢當下有跟她說好日後會還雙倍,但後來完全不還錢,而張女被偵訊時,坦承有向何女借錢及讓對方代刷卡、墊款,也表示:「借的時候我有跟何女說會還,但沒有具體講時間,要等奇蹟顯化的時候」等,法官認為,何女是因與張女有多年交誼才借款,張女也承認對何女負有債務。
而北院法官也在裁定書中指出,基於信仰自由,人有權相信不能證明的事,而宗教信仰往往有「超經驗」或「形而上」的認知,不能以人類予以檢驗,所以,張女相信自身為觀世音菩薩的傳言人並告訴何女,甚至向何女宣教,不算施用詐術,而張女除告訴何女是觀世音菩薩的傳言人、及以手寫類似神諭的借據向何女借款外,並沒有證據證明張女以虛假方式來創造神蹟,藉此取信何女。
裁定書中也載明,依照何女提供張女的財產稅總歸清單,張女名下有11筆不動產、新北市的1處房屋共12筆不動產,已全數於2022年3月21日,脫產給一對許姓兒女,不過張女向何女借款時間在2013年到2015年,距離何女所指對方的脫產時間已過多年,不能因有處分不動產,即推認張女借錢有不法意圖,最後認為張女借錢時未施用詐術,與詐欺罪違法要件不符,裁定聲請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