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台北報導
IG粉絲近100萬的寫真藝人元元(本名吳婕安),前年決裂閨密「Rakuten Girls」成員陳甯亞,PO出對話紀錄指控陳甯亞偷錢,事後遭求償100萬元,一審認定元元陳述自身及朋友經驗,判決免賠,高等法院再駁回上訴,陳甯亞敗訴確定。
元元、mia(合成圖/翻攝元元IG、陳甯亞FB)
陳甯亞原為啦啦隊「樂天女孩」(Rakuten Girls)成員,並且是饒舌天團「玖壹壹」成員健志女友,但遭元元爆料涉偷錢後遭除名,回歸造型及化妝工作,號稱「最美化妝師」。
陳甯亞指控,她被元元在2020年4月至7月間於IG連續發表言論詆毀說:「我知道妳每次跟我收錢或是跟我朋友收錢妳會騙一些錢,加減賺一些」、「兩年多的友誼被妳邪惡的心毀掉,沒看過這麼可怕的人」、「你跟別人說我癌症末期…」、「她當然不只對我這樣…大學朋友跟同學還有其他朋友她也下手」。
陳甯亞認為,元元言論與事實不符,導致她形象受損,工作大受影響,每月收入損失至少10萬元,因此求償收入損失50萬元,再加上非財產損失精神慰撫金50萬元,總共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元元在IG刊登道歉啟事,以回復她名譽。
元元在法院辯稱,陳甯亞先前已公開道歉坦承偷竊行為,她不追究陳甯亞涉嫌刑事竊盜罪,陳甯亞卻行為反覆,刊登道歉聲明不久就自行刪除,並散布貶損她的言論導致她持續被攻擊謾罵,她為了自衛、自辯而發表關於陳甯亞的言論,內容都是基於親身經歷以及朋友轉述的事實,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並無不法侵害陳甯亞名譽權。
元元舉證,她與陳甯亞的共同朋友、中信兄弟啦啦隊女神「粿粿Meigo」曾傳LINE向她說:「我之前跟她去泰國也掉錢掉東西…所以看你打的時候,我整個雞皮疙瘩…她每次都這樣,說不用錢,然後又回來收錢…我發現你打的很多東西我都遇過。」
元元再舉證,陳甯亞啦啦隊同事陳怡叡在刑案中曾證稱:「陳甯亞曾說過元元得子宮頸癌、長腫瘤生病,後來兩人吵架後,陳甯亞說其會偷錢包是為了祈求元元的病會好。」因此元元認為她說陳甯亞「你跟別人說我癌症末期」並無不實。
一審法官審酌,元元的言論僅是基於自身及朋友經歷所知資訊,沒有不法侵害陳甯亞名譽權,陳甯亞求償無理由,判決陳甯亞敗訴,元元免賠。全案上訴二審,高院法官維持一審見解,判決上訴駁回,元元免賠,陳甯亞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