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陳姓男子去年10月底持美工刀把新竹都城隍廟大門刮畫X符號,導致大門彩繪畫作受損,由於新竹都城隍廟為新竹市定古蹟,廟方報警後逮獲陳男,檢察官依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提起公訴。由於陳男犯後坦承全部犯行,同時積極與新竹都城隍廟達成調解,採分期付款賠償,最終新竹地方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1名男子持美工刀將新竹都城隍廟大門畫叉,廟方報警後逮獲。(圖/取自新竹都城隍廟網站)
陳男因個人信仰理解,在去年10月底持美工到前往3級古蹟新竹都城隍廟,把大門畫了一個叉叉。廟方人員隔天發現後趕緊報警,經警方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循線查獲陳男,並於同日扣得1支作案美工刀。
檢察官偵查後,以陳男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提起公訴,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持美工刀刮畫市定古蹟新竹都城隍廟大門,毀損古蹟之一部分,考量陳男行為尚未造成古蹟的全部或大範圍滅失或損壞,念及陳男犯後終能坦承全部犯行,願意為錯舉負擔刑責,且積極與新竹都城隍廟達成調解,約定採分期付款方式賠償。考量陳男個人狀況,新竹地方法院依所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3條第1項第2款毀損古蹟之一部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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