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款賴帳6萬、房遭查封 他想拗「一事不二罰」這理由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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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去年因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另被裁罰6萬餘元,但他因未繳納罰緩,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查封房產,他到案先辯稱沒收到裁決書,然後又喊刑案已被起訴「一事不二罰」想賴帳,但新北分署說判決定讞前不適用該法條,他才乖乖繳納罰款。

陳姓男子未繳交酒駕罰鍰房產差點被查封。(圖/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陳姓男子因為未繳納酒駕罰緩罰6萬7500元,今年2月遭移送強制執行,若不繳納將要查封房產,結果陳男到案先稱沒收到裁決書,但遭書記官比對簽收筆跡當場打臉,結果他又說刑案已被起訴,不應再被裁罰,否則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但書記官對此表示,酒駕肇事一審尚未判決定讞前,不適用「一事不二罰」,陳男見狀才乖乖掏錢繳納罰鍰。

新北分署也解釋,依《行政罰法》規定,同一個違規行為若同時觸犯刑事法令與行政法令,以刑罰優先,在刑罰涵蓋範圍內,行政罰不能重複處罰,若以此案為例,如果刑罰執行罰金金額高於本案罰鍰,將會退回已繳罰鍰,但若刑罰金額低於罰鍰時,將退還刑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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