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鏡電視審查再度遭到質疑有高層介入,而且直指府院最高層,立委陳椒華昨天(27日)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議場播放她指稱是鏡電視股東裴偉,在股東會上的錄音檔及對話紀錄,質疑蔡英文與行政院長蘇貞昌府院高層介入NCC審查鏡電視執照案,引發極大爭議!鏡電視與裴偉發表聲明,強調110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中並無相關內容,將針對相關人士提告求償,
鏡電視聲明
針對所謂吹哨者提供資料,本公司聲明如下:
一、 本公司110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並無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指涉的討論內容。本公司必要時,將向公眾公布該日股東臨時會的全程錄音,以昭公信。
二、 本公司申設案件,是本公司全體同仁的努力規劃籌設,先經過11位外部專家學者組成之諮詢委員會肯定,通過諮詢委員決議建議許可申設;並經NCC委員會議決議許可申設,NCC更對本件許可做成歷年最嚴格的附款,一切均適法適理。
三丶籲請立法委員莫再隨有心人士起舞,一再將本公司作為政治鬥爭之工具,本公司為捍衛權益,將對不實爆料提起訴訟。
蔡英文總統與鏡電視股東裴偉。(中天電視提供)
鏡電視股東裴偉聲明
一、我個人與鏡週刊,自108年下半年開始籌設鏡電視,於108年12月送件,迄111年1月19日正式經NCC委員會議決議許可,期間共耗時26個月,是NCC歷年來對電視執照申設期間最長的案件,並附加最嚴格的附款,讓鏡電視公司承受其他電視事業所未有的限制。若我個人真有通天本領可以施壓總統府、行政院,鏡電視何以需要耗時26個月?何以需要附加嚴格的附款?對比其他業者甚至有申請1個多月即以頻道屬性變更為新聞頻道、也有申請不到40日即許可上架,更可見鏡電視新聞台不只未受NCC特殊禮遇,其中酸楚更難為外人道。
二、我個人為配合NCC的行政指導,要求鏡電視與鏡週刊切割,在110年5月間辭去董事長職務後,以股東身分向全體股東推薦陳建平擔任董事長,並經全體股東同意,禮聘陳建平繼任董事長。陳建平繼任董事長後,我也全力配合繼續申設鏡電視新聞台,並向其說明過去申設的情況與脈絡,所幸最後終於獲NCC許可申設。陳建平遭撤換董事長後,我理解他的情緒與憤恨,因此選擇隱忍,並對他在鏡電視申設遭遇阻礙時挺身加入,心存感激,但外界不斷持續攻訐鏡電視營運,傷害股東與450名員工的權益,已踰越底線,現今又有立法委員與政治勢力,惡意栽贓汙衊鏡電視籌設過程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力介入,已是民主社會與媒體自由的國家難以承受之重,若籌設過程真有諸多不法與政治勢力介入,何以時任陳建平董事長沒有任何表示?
鏡電視股東裴偉。(中天新聞提供)
三、經過再三確認,110年12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並無立法委員指涉的錄音內容,且經多方瞭解,當日股東會僅進行約二十餘分鐘,即在股東的提議下結束,陳建平以會議主席身分裁示:「如果各位股東沒有其他臨時動議,那我們今天股東會就開到這裡,散會,謝謝。」監察人與議事人員隨即退場,幾位股東留下來閒聊時,陳建平與他引進的特助張寒青丶財務長田富彰仍在場,且經由確切管道得知錄音之人為田富彰,立法委員公開的錄音內容又經刻意剪輯,製造不實輿論,為此,我個人將對陳建平當時的財務長田富彰提起相關民刑事告訴並求償。另就其散布、剪輯,有變造偽造之嫌的111年1月12日內部會議之錄音,亦同。
四、真正介入電視台的,是民眾黨立院黨團,透過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前局長陳信瑜,以違法勞檢的方式洩漏勞檢機密予民眾黨立院黨團,遂行其政治操作,不只經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調查有嚴重違失,更經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中,在這整起事件中,鏡電視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本人在此籲請立法委員謹守職權,莫再與有心人士勾結,持續不當汙衊與政治操作打壓鏡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