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通緝犯交保趴趴走vs.柯P腳鐐續押!法律教授批傷害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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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會館案林秉文、郭哲敏,以及涉光電弊案的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都曾作為通緝犯趴趴走;對比柯文哲涉京華城和政治獻金案銬上腳鐐、不能回家過年兩樣情。中天《民間特偵組》邀請到法律教授來解答兩極待遇。

民間特偵組第177集,主持人賴麗櫻與葉宗洸教授同台聊柯P、核能等議題。(圖/中天新聞)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表示,從院檢的角度來看,他們一定會堅稱「個案不同」,所以處理方式不同。會有這樣的說法,是由於國內羈押條件浮動,第一要件是「犯罪嫌疑重大」,這些證據嫌疑由檢察官提供,所以如果檢察官要聲押,他可以找到100個理由;反之,不押也可以找到100個理由。第二要件是「有逃亡、串證之虞」,通常是重罪都會「押好押滿」,因為國內防逃機制處處有漏洞,檢察官和法官都會擔心,萬一跑了怎麼辦,導致最後羈押已成為優先手段,違背「羈押為最後手段」的原則。尤其在高度爭議案件中,檢察官與法官的裁量常引發質疑。對此,吳景欽指出,羈押決定需更嚴謹,避免濫用而損害司法公信力。

官員、通緝犯嗨唱vs.柯P! 法律教授說話了。(圖/中天新聞)

針對林秉文跨海嗆聲一事,法務部長吳景欽居然還說「歡迎」。吳景欽則說,「我們的法務部長真的是做了最糟糕的示範」,林秉文原是幫助郭哲敏詐欺,以及替他洗錢,依照起訴書,金額達200多億元,但卻僅300萬交保。檢察官把兩人切割,因為郭哲敏在2022年剛發生88槍案時就已經逃到泰國去了,所以林秉文幫助他,也成了檢察官先起訴的對象。

吳景欽:鄭銘謙喊歡迎投案 八八會館不辦?(圖/中天新聞)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提到,林秉文幫助郭哲敏洗錢,用大概100多萬的虛擬貨幣洗錢,不法所得大約30幾萬,這不禁讓人好奇,「如果只是這樣的數目,林秉文又為何要逃跑?最近看立法委員在質詢鄭銘謙,只見他說歡迎的原因是因為他認為是輕罪,但如果他一直沒回來,難道洗錢的金額就能斷定僅有100多萬了嗎?」

吳景欽認為,司法其實是有一條界線來斷定是否要羈押,凡涉及重罪,都會押好押滿,像郭哲敏在審判過程歷經3次延押,檢察官不斷抗告。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被質詢畫面。(圖/中天新聞)

吳景欽指出,目前我們刑法還沒有妨害司法公正罪這一章,這個是目前立法院在審議的,所以沒有這個罪,比方說在上禮拜六的釘孤枝那個活動,首先它是經過合法的集會遊行申請的,並不是一個非法集會,所以基本上不會有什麼違反集會遊行的問題。第二個是在場有人上臺演講說,如果不放人就要衝進北檢或北院,像這個會不會有有所謂觸犯到刑法的問題?基本上就單純看那一段話,我們可能會找到新法條,以前有一個叫侮辱公署罪,不過後來刪掉,只剩下侮辱公務員罪,它一定要有一個具體的公務員,講得這個人,如果他是針對地院或地檢署,沒有針對具體的公務員,就不會成立這條罪,但會涉及到言論自由的保障的問題,因為不能只看一句話,最近憲法法庭有幾個判決都在討論這個問題,要看它到底有沒有誹謗、侮辱或是像恐嚇,不能單看一句話,而是它前後文的脈絡,以及他講話的場域與目的。

吳景欽說,「我這裡也要批評一下賴總統,司法為什麼不能批評,司法如果濫權的話,人民為什麼不能批評。今天我們連續3集,我講10分鐘幾乎都在批評司法,那我在干涉司法嗎?我們的司法有這麼容易因為我批評他就不獨立嗎?」

主持人賴麗櫻也訪問到美國賓州大學核工博士葉宗洸,如果司法獨立的話,大家會去批評嗎?賴總統出來說大家不能干預司法獨立性,那他是不是在干預了呢?

葉宗洸回應,「111的集會遊行是經過合法申請的,法務部只會進來表達反對的看法,令人難以接受,民眾也擔心會不會被事後算帳,變得不敢發言,最後成為一言堂。如果這就是執政者的目的,那真的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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