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第三分局日前傳出打鬥事件,不過涉案的兩人分別是呂姓偵查佐及調到偵查隊支援的陳姓警員,事發之後,呂姓學長遭記過處分,陳員則是調職,引發外界質疑,對此,警三分局回應,陳員的調職是出自個人意願,同時他歸建回於本的派出所。

基隆市第三分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媒體報導稱,這兩位打鬥的偵查佐是在同一小隊共事,兩人在辦案時因意見不合,本月10日在深夜值勤時,先是口角衝突,後續演變成肢體衝突,一番拉扯過後,學長呂姓偵查佐先動手朝著學弟揮拳,造成學弟受傷,分局獲悉後立即介入,目前雙方已達成3萬元的和解。
不過事後有人在社交平台上匿名發文,提到「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偵查隊發生學長毆打學弟,長官喬和解,結果只調學弟」,對此,警三分局表示,呂員是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記過處分,並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
至於陳員,他則是請求至派出所服務,分局因應近期分駐(派出)所人員異動及個人意願,遂一併調整歸建,與本案無涉。分局將加強所屬單位之管考,及「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之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以維護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