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爸連2年躲避服4個月替代役 重判7月服務換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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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陳姓男子連續兩年逃避4個月替代役,雖以小孩剛出生為由求情仍遭判刑7個月,直到服完替代役並上訴求法官輕判,二審法官考量其已完成服役,改判緩刑2年,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成功嶺。(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成功嶺。(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22年2月25日收到徵兵令,應在3月15日前往成功嶺服4個月替代役。然而,陳男收到召集令後卻未報到,遭移送法辦。由於是初犯,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豈料隔年5月5日,陳男再度收到徵兵令,要求同月23日至台中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報到。陳男仍選擇逃避,第二度遭移送法辦,先前的緩起訴處分也因此遭到撤銷。

陳男稱因為小孩剛出生需要照顧,且遭兵役科拒絕服補充兵。但法官認為,陳男未透過正當途徑尋求救濟或妥善安排家庭照顧,即使獲得緩起訴處分,仍未認知到履行國民義務的重要性,直到8月仍未入伍,嚴重影響役政管理與兵役公平。

一審法官雖考量陳男坦承犯行,且其行為尚未對國家兵力造成立即性重大空缺或防衛上明顯漏洞,但認為其敵對意志甚高,需適度矯正此犯罪傾向,因此判處7個月徒刑。2024年8月陳男才入伍,服役後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陳男已服完兵役,認為有悔悟之意,同意宣告緩刑2年,但必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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