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員林市去年發生一起離譜的搶劫案件!一名張姓男子酒後騎車巧遇高職老師,讓他想起過去在學期間曾經遭他記2支大過逼退學,多年來懷恨在心,於是當場拿出利鋸向老師劫財,拿走皮包中的4500元後,又拿提款卡領了4萬元,而張男遭逮後還聲稱是老師向他的賠償,雙方也一狀告上法院,結果發現當時記他過的根本不是這位老師,最後雙方在法庭上和解,老師甚至還好心幫忙求情,法官審酌後予以減刑,依強盜罪判處張男4年2月徒刑。
從監視器畫面中可見,一名身穿黑外套的男子騎車攔下一名藍衣騎士,手中還握有一把長長的利鋸不斷在一旁揮舞,口中還念念有詞,據了解,黑衣男子因發現藍衣男是他過去高職時的老師,當年記他兩支大過害他被退學,便要求對方拿出錢來償還,結果得手4500元現金後還不罷休,又拿又拿提款卡領了4萬元,此時被警方當場查獲。
男子辯稱,是老師說要賠償他的,並未向老師恐嚇威脅;而遭搶的老師指出,事實上我沒有當掉他,只是留校察看,而後來的退學也是他自己主動退學的,當天被他拿鋸子威脅,叫我把皮包裡面的錢拿出來。
警方逮捕男子後,先是對男子進行酒測,測出酒測值0.48,已明顯超標,隨即依公共危險罪及加重強盜罪移送法辦。後續雙方對鋪公堂,男子才發現原來當初記他過的並非該名老師,是他自己誤認遷怒,強調並非事先預謀,審酌張姓男子的犯案動機再加上雙方達成和解,將原本判刑至少7年以上的徒刑予以減刑,判處張男4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