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錢變財產來源不明事證?陳佩琪怒揭檢「騙票搜索第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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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交保重獲自由,近日他的妻子陳佩琪今天(9日)繼續在臉書發文揭露檢方「騙票搜索第三部」,批評檢察官斷章取義亂連結。

柯文哲和陳佩琪。(圖/翻攝陳佩琪臉書)
柯文哲和陳佩琪。(圖/翻攝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首先先把他們寫在『聲請搜索理由及事實依據』的原文列出來:『經調閱犯嫌柯文哲、其配偶陳佩琪金融帳戶交易明細資料,渠等金融帳戶自109年 3 月18日起至卸任後113年5月17日止,存有來源不 明現金697萬元,另參以其夫妻年收入約546萬餘 元,上開現金存款、購屋資金等情,與其收入顯不相當。』」

陳佩琪表示,子女出生後,她就有持續提錢、並存入他們戶頭的理財動作,這筆錢是讓他們投資基金用,兒子也因這筆錢,在99年底以810萬買下她名下的舊公寓,也拿到了國稅局的一等親間買賣的免稅證明。另外,住家附近三五步就一家銀行,連上班會經過的南昌路也一樣,「我是用夫妻提款卡領錢,然後用小孩提款卡存入,不需轉帳手續費、不用花時間抽號碼牌等待,且下班後隨時有空都可以做」,從20多年前就開始這樣了,為什麼到了柯文哲當市長後, 變成貪污和財產來源不明的事證?

陳佩琪指出,柯文哲當了8年市長,我們平均年收入約700萬元,柯卸任市長前最後一次的財產申報,有媒體幫忙統計過,說申報總數比八年前少了136萬,就問我們8年收入約5600萬是跑到哪裡去了?「當然是去了小孩那裡了,我就是不想繳遺產稅啊,及早規劃、分年贈與,這樣也不行?這樣算貪污?」

陳佩琪說,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法是明文規定,每年被認定的不明金額,要超過家庭年報稅總額,才負有說明義務,我們「每年」收入700萬,「5年」存給小孩697萬,這樣就要據此推斷說我們貪污和財產來源不明?「林俊言故意說我們夫妻薪水是546萬,其實他是挑最低的一年來講,他怎麼不說前一年的收入是909萬呢?!」

陳佩琪表示,最近家裡收到鍾東錦託人送來的芋頭。(圖/翻攝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表示,最近家裡收到鍾東錦託人送來的芋頭。(圖/翻攝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強調,「大家看清楚林俊言寫的那段文字,『109年3月18日起至卸任後113年5月17日止』,大家都知道公司的財務報表或金融結賬都是以年度為單位, 他卻刻意切出『109年3月18日』這個日子, 他是什麼意思?後來才知道原來這天是市長和議員便當會的日子,林俊言據此就連結說我在109年3月18日有存錢給小孩,就是我拿錢和貪污的鐵證,原來我們的司法是如此天馬行空、 隨便想像一下,刻意亂亂連結,這樣就可以入人於罪?證據都不用了?」

陳佩琪回憶,檢察官姜長志去年11/27又把她叫去偵訊室問了十多個小時,要她說出某年某月某日存入給某小孩的某一筆,還要指出是從某年某月某日的哪一個人的帳戶提領出來的?「我聽了傻眼,提領母親和夫妻的錢都混在一起了,是要怎麼分哪?」他說:「說不出來是嗎?就財產來源不明囉!」接著再使出更狠毒的:「那就這樣囉,妳一週內沒提領紀錄的存入,通通都算財產來源不明囉…。」

陳佩琪感嘆,「喔!原來我們法律是這樣子的,見識到了,那天聽檢察官這麼一說, 我是徹徹底底明白他的意思了,意思是跟他說什麼都沒用了, 就是認定你有罪啦,剩下在偵訊室的時間就僅是垃圾時間而已,吵架用的。」

陳佩琪秀出夫妻兩人的報稅資料。(圖/翻攝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秀出夫妻兩人的報稅資料。(圖/翻攝陳佩琪臉書)

陳佩琪在貼文中也提及2人的近況,她表示,柯文哲有時下午沒出門,也會嚷嚷肚子餓,最近苗栗縣長鍾東錦託人送來一箱芋頭特產,這也是醫生們眼中的健康好食物,她把芋頭切成小碎塊,用電鍋蒸熟,用湯匙背壓成泥,再加些牛奶和白砂糖和勻,然後用奇福餅乾夾來吃,她從沒做過這種料理,柯文哲應該也是第一次吃到,「他本是不太吃零食的人,但看似也吃的津津有味…感謝鍾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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