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竹東大路輪胎行去年6月發生大火,逆子陳彥翔縱火燒死8名家人,僅因跟父母相處不睦,其殺人手段令人髮指。新竹地院審理後,今天(28日)判他死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彥翔因經濟狀況不佳又常與父母發生口角衝突,事發當天因洗碗又跟父親發生衝突,隨後潑灑汽油點火離開,造成8名家人逃生不及葬生火場,是後陳彥翔一度返回火場遭警方逮捕送辦。
法院審理時,認為,陳彥翔只因家務事與父母發生爭執,竟購買20公升汽油全部潑灑在1樓點火燃燒,導致2樓8名家人無法逃生,其中包含他的3名子女也都葬生火窟,手段殘忍令人髮指,被認無「教化可能」。
新竹地院今天(27日)宣判時陳彥翔並未出庭而是透過視訊聽審,全案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