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霸凌案遭記2大過免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撤銷原處分;勞動部研議上訴,並強調謝宜容停職不受判決影響、未復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員工民國113年11月4日在辦公室自縊,勞動部隨後進行疑似職場霸凌行政調查,並於同月19日公布調查報告,勞動部及勞發署考績委員會陸續審議後,認定謝宜容身為機關首長言行不檢、管理及情緒控管不當,涉及職場霸凌且情節重大,核予一次記2大過免職。
謝宜容不服,復審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認定,勞動部懲處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事實認定有誤,謝宜容提告有理由,判決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對此,勞動部今天回應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完整內容,將於收受判決書後,研議上訴等相關事宜。
勞動部也強調,謝宜容目前另依公務員懲戒法相關規定停職中,其停職身分與狀態不受今日判決影響,並未復職。(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