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今年7月在台北北投區推出機車載客服務,以「文化體驗」名義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免費試辦,卻因違反現行法規遭裁罰。
台北市公運處與交通部認定該服務屬違法營運,分別對優行福爾摩沙公司、Uber平台及駕駛開罰共70萬元,其中優行福爾摩沙公司遭罰50萬元、Uber平台10萬元、駕駛10萬元。Uber不服裁罰已於8月21日向北市公運處提出訴願。
由於北投地區地勢比較多山坡,還有崎嶇狹小巷弄,讓汽車通行不易,因此逐漸發展出獨特的「機車載客文化」。當地從業者被稱為「機車阿北」,這項特殊產業迄今已有超過60年的歷史,是全台少數至今仍保留的機車載客文化。Uber看準北投的在地特色,選定該地作為機車載客試辦首站。
法規與現實的衝突
然而,現行法規並未開放機車作為營業載客工具。依據《公路法》及相關規定,汽車運輸業屬許可事業,營業載客範圍限於四輪以上的小客車或大客車,機車並不在合法營業載客範圍內。台北市公運處接獲民眾檢舉並取得事證後,針對相關業者與駕駛進行開罰。
針對此裁罰,Uber對此不服,已依法提出救濟。北市公運處證實已接獲訴願,尊重業者依法救濟的權利,將依相關程序進行審查及審議。若訴願遭駁回,業者仍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表示,現行《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並未允許機車載客的相關規定,在法規尚未開放的情況下,從地方政府執法與管理角度無法逕行允許機車營業載客。他指出,目前汽車營業載客已有完整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執照、營業登記證及相關教育訓練等要求。若未來要開放機車成為營業載客工具,也必須進一步規劃機車駕駛人的培訓、牌照及營業登記等管理制度,並從行車安全及營業秩序等面向進行整體評估。
謝銘鴻表示,若未來政府、乘客、業者及學者專家等各界形成共識,認為機車載客具有可行性,主管機關交通部也可適度評估,並從安全等面向進行研議。
交通部立場未改
立法院法制局日前曾建議主管機關,未來可評估修法開放機車載客。不過,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表示,交通部現階段立場並未改變,仍認為機車較難保障乘客安全,因此目前沒有修法開放機車載客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