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或騎車出門,要小心違規。雲林縣一名「檢舉魔人」2個月內在同路段檢舉369件違規案件,其中以「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居多,讓收到的民眾不滿提申訴。經過調查,監理站開會後,決定將這些罰單都撤銷,原因也曝光了。

議員接獲民眾陳情,指出行經一社區道路時被開單,質疑警方接獲民眾檢舉,沒有實際查證現場狀況就浮濫開單,今年5月定期會提出質詢。雲林縣警局展開調查後,發現有「檢舉魔人」從今年1月到2月,共提出369件檢舉案,其中以「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最多,警方則根據檢舉內容開出約160張罰單。
不過,該名「檢舉魔人」並非以蹲點式拍攝,而是在住家社區道路上的「公有電桿」上裝設太陽能監視器,再從監視器影像中擷取畫面來檢舉,直到被發現才自行拆除。
雲林縣警局接到申訴後,與斗六警分局、交通隊、雲林監理站開會,決議開出紅單暫停裁罰,至於未開單的檢舉案件則暫緩處理,並行文警政署轉交通部函示。對此交通部回文稱「依個案具體事實認定」,而警局再度召集相關單位開會,認定此行為有違立法目的,罰單請監理站撤銷,也提醒透過非法手段檢舉恐違個資法,民眾要注意。(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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