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一名飼主近日收到市府通知,指稱其未替飼養的馬爾濟斯犬施打狂犬病疫苗,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元,引發網友熱議。

該名女子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表示,通知函指她已兩年未替寵物接種疫苗,但她強調每年都有固定帶狗前往動物醫院施打,且疫苗卡上也有完整接種紀錄。
依照現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犬貓滿3個月齡必須施打狂犬病疫苗,之後每年需進行補強接種,違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款。然而,今年7月起已放寬規定,室內貓可免強制施打,但放養貓仍須接種。
多名網友在該貼文下留言表示,寵物植入晶片後,飼主會收到施打疫苗的簡訊通知。動物醫院為寵物施打疫苗後,必須將資料上傳更新才算完成程序。若寵物離世,飼主也需註銷資料,否則系統會持續發送施打通知。
此事件引發飼主熱議,有網友反映其愛犬曾對疫苗產生嚴重過敏反應,獸醫師建議停止施打,卻仍遭開罰。針對罰款金額,不少飼主認為「罰3萬真的太扯」,也有人質疑狂犬病疫苗是否有必要每年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