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延宕7年的《最低工資法》,立法院今(12)日經表決後終於三讀通過,當中有6大重點,雇主違規可重罰150萬元、公布姓名。媒體人黃揚明質疑,版本和4年前幾乎一樣。
根據今日立院三讀通過的《最低工資法》規定,應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為參採指標,並明定10項得參採指標,且就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綜合考量,讓審議機制兼具穩定與彈性;中央主管機關須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定期審議,審議以共識決為原則,如無法達成共識,再以多數決作成決議;更並明定勞僱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最高開罰新台幣150萬元並公布姓名。
對此,黃揚明今日在臉書發表看法指出,蔡政府拖延了4年,在任期剩不到半年時三讀通過的「最低工資法」,版本與4年前勞動部提出的草案幾乎都一樣。
黃揚明還提到,未來這套法案的運作模式,基本上還是行政院說了算。所有在野黨提出的版本,全數被執政黨多數否決。這應該就是蔡英文政府「莫忘初衷」的具體表現。
黃揚明的貼文一出,網友們紛紛在底下留言回應,「8年給他們了,現在有可能會換人,將4年前的工作,拿到現在來做,會不會過份了點,真不知道蔡政府這些年在忙什麼?」也有人質疑,「三黨不能過半,法案明顯是選前為了討好企業金主的政策買票」;更有網友大酸,「叫這個名字的法案通過了,但事實上什麼都沒變,很好,很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