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易軍堯/綜合報導
曾在某高中任職教官的林姓職業軍人遭女大生指控,表明兩人過往曾經有感情交流來往,因故分手後林男不願放手,竟在得知女方與男網友有約後強闖租屋處要求「分手砲」,最終林男也被判處4年4個月徒刑。
女大生遭教官逼分手砲。(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發生在2019年的性侵案受害者是就讀某大學的女大生,指控曾有過一段情的高中時期男教官對自己強行硬上得逞,稱林男因為不滿自己結交新的曖昧對象,為求心理補償而要求女方與自己再發生關係。
儘管嚴詞拒絕,女大生仍無法阻止林男對自己的圖謀不軌,只得在事後羞憤報案揭發林男惡行;面對檢方問訊,林男坦承雙方有發生關係,但強調雙方是屬於合意性交並沒有強迫,甚至強辯自己有性功能障礙、不孕的症狀,更一度鬼扯指控女大生「精神分裂」,認為是其中一個人格答應、另個人格不答應。
最終法官審酌女大生出庭時情緒不穩的情況、在女方體內確實驗出林男的精液反應,以及事發後林男多次傳訊給女方的訊息內容認定確有此事,一、二審皆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4年4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