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法官陳鴻斌性騷擾案再審輕判衍生判決書遲交的爭議後,立法院通過修法,放寬辯論終結到宣判期日,合議庭制案件從2個星期放寬到3個星期,案情繁雜或特殊案情的案件不受限制,但宣判當天判決書就必須製作完成,否則法官恐將遭送自律。
此一改革的意義是,宣判當天雙方當事人就能拿到判決書,知道判決理由,可以決定要繼續打官司或有其他訴訟策略。不用像以前要等10天半個月才收到判決書,才能決定後續訴訟行動。此改變能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益。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修法後獨任審判案件辯論結束到宣判仍維持2個星期期限,但合議庭案件放寬3個星期,這是為了因應社會多元化、符合審判實務,但同時也將對法官判決書「準時繳交」做更嚴格的規範與認定。
中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