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1名江姓男子今年1月到高雄前金區一家酒館消費,酒水和服務費一共1萬6895元,沒想到結帳時他故意找麻煩,還拿瓦斯槍揮舞,店員報警後他被帶回派出所,卻始終都沒回去付錢;隔了2個月,他又到另家酒吧,還指定小姐陪酒,一共1萬340元,他又假借要找人拿錢落跑。2家店提告,他被依詐欺起訴。
江男沒錢付還亮出瓦斯槍(示意圖/Pexels)
起訴書指出,江姓男子於今年1月8日晚上到前金區一家酒館,點了啤酒、2瓶洋酒加上11名服務生的費用,一共1萬6895元,他吃喝玩樂一整個晚上後,隔天凌晨4點,店員請他先結帳時,江男假借稱店員看不起他,拿出瓦斯槍揮舞,更砸壞店內物品(涉毀損罪部分另案偵辦),迫使警察到場處理並把他帶回派出所後,就不必付錢,事隔好幾日他還是沒到店裡結帳。
沒想到3月11日凌晨,他又到新興區一家酒吧,還指定2位小姐陪酒,一共1萬340元,到了結帳時刻,他又說要去另一家舞廳找老闆拿錢,該間酒吧還怕他落跑,派出員工陪著他到舞廳去,沒想到他還是趁隙溜了,搭小黃逃離。2家店家發現受騙,因此決定提告。
江男偵訊時坦承犯行,且自始至終就沒有要付錢的意思,因此高雄地檢偵結後依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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