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檢陽性疑吸毒?軍人喊冤「感冒藥」 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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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現役軍人在台北因尿液檢驗結果顯示可待因和嗎啡陽性反應,被懷疑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隨後遭移送檢方偵辦。該軍人強調,他並未使用毒品,而是在採尿前因上呼吸道感染前往診所就醫,依醫師處方服用相關藥物,導致檢驗結果異常。

一名現役軍人在台北因尿液檢驗結果顯示可待因和嗎啡陽性反應,被懷疑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隨後遭移送檢方偵辦。(示意圖/pixabay)

根據檢方的調查,該軍人於2025年9月8日接受尿液檢驗,結果顯示可待因濃度達5630ng/mL、嗎啡濃度614ng/mL,憲兵隊因而認為他可能施用海洛因。該軍人隨後否認任何毒品使用的指控,並提供醫療紀錄證明其服用的藥物含有可待因成分。

進一步的法醫鑑定表示,若受檢者在尿檢前服用含可待因的藥物,尿液中的可待因及嗎啡陽性反應是合理的醫療用藥結果。士林地檢署在綜合憲兵隊的資料、醫療證明及法醫意見後,認定該軍人並無犯罪嫌疑,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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