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今年5月發生隨機砍人案,嫌犯洪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台中地院今天(26)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0年,當時在車廂內與洪嫌英勇肉搏的「長髮哥」許瑞顯也受訪表示,尊重法官的判斷。
回顧案件,20歲洪男想藉殺人讓社會看見自己,因此選在北捷鄭捷殺人案10週年當天,前往台中捷運車廂動手,持菜刀及水果刀隨機攻擊,造成17歲呂姓少年及27歲「長髮哥」許瑞顯受傷,6月份檢方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洪男,7月份他認罪並與「長髮哥」等人和解,12月卻有否認殺人,證詞反覆。
台中地院今天針對洪男殺人未遂罪等案宣判,依恐嚇危害公眾罪處1年6月,對呂姓少年、許姓男子犯殺人未遂罪分別處7年10月、6年8月,3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指出,洪男坦承犯罪客觀事實,不過爭執自己只有傷害故意,並無殺人犯意。合議庭審酌,洪男持20公分長的刀械,朝被害人的胸腔、頭部等危險部位攻擊,又事先買好凶刀、戴手套,刻意從捷運末端車廂進入,是有計畫性的行凶,因此判斷洪男是具有殺人的直接故意。
黃玉琪表示,洪男雖有精神疾患情形,但經送精神鑑定結果,認為洪男在為時並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致行為辨識違法或行為能力欠缺、顯著降低等,不符合減刑規定。不過,殺人部分屬未遂行為,可依法減輕其刑。
「長髮哥」許瑞顯受訪表示,對於宣判結果沒有太多情緒,會尊重法官的判斷,至於刑度合不合適,就交給社會大眾判斷。至於被問到是否會再上訴,他透露,會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與律師做後續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