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老大代言「青木瓜飲」吞510萬罰單 北市違規廣告開罰破6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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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去年違規廣告稽查成果,針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等產品,共查獲520件違規廣告案件,累計開罰金額達6203萬元。其中食品類違規最為嚴重,共327件、裁罰4048萬元,占整體比例65.3%;藥品及醫療器材26件、裁罰1104萬元;化粧品167件、裁罰1051萬元。單一公司違規罰鍰最高者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該公司代理的「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食品廣告因涉及誇大不實內容,被裁罰510萬元,知名網紅77老大曾代言該產品,已經是連續三年的違規廣告榜首。

網紅77老大曾代言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涉及廣告不實。(圖/翻攝自業者官網)
網紅77老大曾代言labelle拉蓓青木瓜豐盈飲,涉及廣告不實。(圖/翻攝自業者官網)

排名第二為日東商事有限公司的「Slimmit食事對抗酵素膠原凍」,因廣告宣稱醫療效能遭罰270萬元;第三名為雙江生技有限公司的「代謝調控醫能精露」,因同樣涉及醫療效能宣稱被罰230萬元。 

從媒體類型分析,網路違規廣告最為氾濫,共407件占78.3%,其次為電視87件占16.7%,廣播12件占2.3%。進一步檢視網路違規廣告來源,公司官網違規最多達224件,裁罰金額2488萬元。社群媒體方面,Facebook違規53件、裁罰683萬元;Instagram違規20件、裁罰217萬元;YouTube違規5件、裁罰60萬元。 

食品廣告違規內容以宣稱減肥瘦身類最多,共54件占16.5%;其次為皮膚美容類48件占14.7%;第三為宣稱提升免疫力40件占12.2%。化粧品廣告違規則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最多,共46件占27.5%;消炎、消腫類38件占22.7%;生髮育毛類29件占17.4%。 

為強化稽查力度,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年1月31日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規定廣告處理原則」,將廣告違規情狀納入裁處罰鍰額度的危害程度加權事項,針對電視食品廣告中常見的長篇幅宣傳、主持人叫賣及名人代言薦證等誇張手法,可依情節加倍裁處罰款。 

食品廣告違規內容以宣稱減肥瘦身類最多,共54件占16.5%。(示意圖/Pixabay)
食品廣告違規內容以宣稱減肥瘦身類最多,共54件占16.5%。(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呼籲消費者,一般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營養素及熱量,不具備減肥瘦身、皮膚美容等涉及改變身體外觀的功效,更無法達到預防、改善或治療疾病等醫療效能。

選購前應謹記「停、看、聽」三原則:停下來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看清楚包裝標示相關資訊;聽取醫師等專業人員建議。林冠蓁強調,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機構就醫,切勿輕信誇大功效或宣稱療效廣告,以免延誤就醫又破財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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