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日前發生律師鄭鴻威等人與詐騙集團勾結,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起訴鄭等18人,還查出橋頭地院一名石姓法官也疑似有所牽連,涉嫌協助藏匿300萬現金,還把錢藏在法官辦公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她將提案修正《律師法》,只要涉詐一審有罪,律師就應該被除名。
王鴻薇提到,有鑑於近年律師涉詐案件不斷,今年還不到半年就已發生3件以上的律師涉詐案件,並起訴律師達19人,層級甚至還涉及檢察官和法官。這些人協助犯罪詐騙集團勾結律師團,甚至充當軍師,侵害百姓的財產,許多家庭也因此家破人亡,簡直罪無可恕。
對於這些情況,王鴻薇表示自己將提案修正《律師法》,對於犯《洗錢防治法》,或《組織犯罪條例》第三條第一項有關詐騙部分,以及發起指揮操縱犯罪組織或參與犯罪者,只要一審有罪,就應該被除名!這樣的修法方向,在她上次委員會的質詢,法務部也相當認同。
王鴻薇就舉例,最近最紅的一位律師就是鄭鴻威,甚至還傳出一筆款項,還藏在橋頭地院的石姓法官辦公室,照理來說律師、檢察官和法官,應該是要協助打詐,結果卻成為詐團一員,這當然該被重懲。
另一位律師黃耕鴻還被爆出,涉案態度非常囂張,被起訴時,竟說大學律師倫理就是被當掉,反正一樣可以做律師,就是因為現在很多涉詐律師會游走法律邊緣,如果緩起訴或者輕罪的話,最後根本不影響律師資格,所以就會為了金錢鋌而走險。
最後王鴻薇感嘆,這個社會已經為了詐騙問題付出了太多,更有有不少年輕的律師朋友向我反應,他們也相當不恥這些律師的所作所為,也認為現行法令上有所不足,為了替這些詐騙集團受害者申冤,更要幫律師界清理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