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委請外籍律師辯護 港府擬提請陸全國人大為《國安法》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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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子喬/綜合報導

香港最高法院近期裁定,允許涉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委託英國籍律師歐文(Tim Owen)辯護,引發資格爭議,香港特首李家超11月29日向大陸中央政府提交工作報告中,擬提請大陸全國人大為香港《國安法》釋法,稱待結果出爐後以便合適、公正的處理黎智英案。

黎智英委請英國籍律師辯護,李家超擬提請大陸全國人大為香港《國安法》釋法。(圖/新華社)

香港政府所提出「全面禁止」外國律師處理《國安法》的申請被香港終審法院 (CFA) 在28日駁回。在此之前,李家超及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曾多次試圖阻止歐文來代表黎智英未果,眼見12月1日開庭審理在即,港府擬向北京徵求第三方意見。

對於李家超的釋法建議,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駐港國安公署均作出回應,支持特區依法採取措施,港澳辦發言人稱,指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策動港版「顏色革命」,乞求外國制裁大陸和香港,強調黎智英及其團夥犯下的樁樁罪行,必須受到依法追究、徹底清算。香港社會各界也展現支持態度。此外,香港大律師公會也舉行記者會強調,稱此處理方式不僅符合現有機制,並且不會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解釋,此案件並不單純,而且「案件本身控告的罪狀裡,包括有外部勢力的滲透造成這個罪行」,因此「如果在海外找大律師代理這個案件,參與案件辯護,也是不適合」。並進一步更加補充,黎智英案涉及《國安法》、牽涉到外部勢力,非常複雜,「海外大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和《國安法》有關規定有抵觸,但很可惜香港法院的法官,包括終審法院的法官,他們都不接受,只有最後由特區政府、現在是由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要求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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