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求職碰壁開小貨車撞館長台中健身房 嫌犯殺人未遂罪判5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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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陳之漢位於台中北屯區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今年6月12日遭小貨車衝撞,嫌犯林姓男子當場遭逮送辦並收押,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可上訴。

「館長」陳之漢在台中的健身俱樂部今年6月遭小貨車衝撞。(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6月12日晚間7時許,嫌犯林男(30歲)駕駛小貨車載著友人許姓男子(34歲),開到北屯區崇德二路上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對面車道時停下,接著突然加速迴轉衝上階梯撞向健身房大門,大門落地玻粉碎散落一地,現場民眾聽到巨響嚇得四處逃竄,台中警方獲報後趕赴現場將林男當場逮捕。

林男遭逮後向警方供稱,5月間有到該健身俱樂部應徵但未獲錄取,事後再以臉書私訊館長依舊沒獲得回應,才會心生不滿報復,林男還聲稱當時有看一下,確定沒有人才撞下,認為只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還說自己「沒想這麼多」,並且否認有殺人未遂及恐嚇的意圖,警方訊後依毀損、恐嚇罪,另健身館方提出殺人未遂告訴移送地檢署偵辦,全案台中地檢署於3周內火速偵結起訴。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大門有階梯必須加速衝入,且案發時是尖峰時段大廳還有10幾名會員在閘門後,認為林男顯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且林男僅因對現狀不滿就開車衝撞健身房發洩情緒,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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