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肝名醫「非法仲介器官」遭廢證 若提行政救濟恐有變數

分享:

換肝名醫陳堯俐因非法仲介病患赴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並收取高額費用,醫師證書已遭衛生福利部廢止。衛福部長石崇良於6月2日確認此事,並指出這是國內首起因非法仲介器官移植而遭廢照的案件。醫事司表示,唯一的變數在於,依現行國家制度,受處分者得依法提出行政救濟,若行政法院最終作出不同裁定,結果或有轉變。

陳堯俐被查出自2008年起,夥同護理師、生技公司老闆等人,多次非法安排病患前往中國接受換肝、換腎手術,從中賺取仲介費,總計獲利達1466萬元。(圖/翻攝畫面)
陳堯俐被查出自2008年起,夥同護理師、生技公司老闆等人,多次非法安排病患前往中國接受換肝、換腎手術,從中賺取仲介費,總計獲利達1466萬元。(圖/翻攝畫面)

陳堯俐被查出自2008年起,夥同護理師、生技公司老闆等人,多次非法安排病患前往中國接受換肝、換腎手術,從中賺取仲介費,總計獲利達1466萬元。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其犯有9個共同仲介器官移植罪,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繳納50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地方與中央對此案分別作出不同層級的懲處。彰化縣政府召開醫懲會後,僅對陳堯俐作出「暫停部分業務6個月」的處分;衛生福利部則另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以情節重大為由,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最終決議廢止其醫師證書,裁處書於5月27日正式寄出。

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中央與地方的懲處並無時間先後之分,而是各自依據不同法規獨立召開。地方是依《醫師法》中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的條文予以懲處;中央則援引《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6條,針對醫事人員違反器官仲介或提供、取得規定且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

衛福部廢止陳堯俐的醫師執照,唯一的變數在於,受處分者得依法提出行政救濟,若行政法院最終作出不同裁定,結果或有轉變。(圖/資料照)
衛福部廢止陳堯俐的醫師執照,唯一的變數在於,受處分者得依法提出行政救濟,若行政法院最終作出不同裁定,結果或有轉變。(圖/資料照)

劉玉菁進一步強調,廢止醫師證書是唯有中央才能執行的最重處分。裁處生效後,陳堯俐即刻喪失醫師資格,不得從事任何醫療臨床工作,且被廢照者亦不具備再次報考醫師執照的資格。唯一的變數在於,依現行國家制度,受處分者得依法提出行政救濟,若行政法院最終作出不同裁定,結果或有轉變,但目前尚不清楚陳堯俐是否已提出救濟申請。至於能否轉任教職,則須視各教育單位的相關規定而定。

石崇良表示,過去遭廢止醫師證書的案例,包括以假檢體冒充病人罹癌以詐領保險費,以及涉及毒品使用等情形,此次因仲介器官移植至海外而遭廢照,為國內第一例,顯示衛福部對於違反醫學倫理及相關法規的行為,將依法從重處置。

留言衝人氣 2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