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共31人,其中酒駕累犯最高1人5次,另毒駕竟有1人6次,公告內如包括姓名及照片,未來還將放大照片貼在鄰里公布欄。

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佈的第68次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31人,其中酒駕累犯2次22名;酒駕累犯3次3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5次1名;另毒駕累犯2次2名;毒駕累犯6次1名,合計31人,總計北市已累計公布1616人次1522人。
裁決所指出,其中男子張哲綱毒駕累犯竟高達6次,因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張男已遭處罰鍰45萬元為最高已繳清,其機車駕照禁考3年,酒駕高達5次的李超翔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禁考3年,因尚未繳清遭移送強制執行;另酒駕累犯4次者有2人,本次公告名單中20件已結案,11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99萬4000元。
另為達到嚇阻酒駕效果,裁決所1月祭出奇招,2月將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者,特別印製A4彩色照片,刊載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將公布於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布欄,另為加強照片辨識度及清晰度,照片將放大7倍並採委外印製防水海報,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酒駕累犯者再犯可能。
裁決所提醒,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民眾勿心存僥倖;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