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失蹤男嬰遭棄屍大排 狠父、同居女子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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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1名男嬰遭通報失蹤,警方18日晚上在新市區大排尋獲遺體,昨天送辦方姓生父及其同住凌姓女子,台南地檢署訊後聲押,台南地院今天裁定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台南一男嬰被通報失蹤,警方在大排水溝尋獲遺體,檢方聲請羈押男嬰生父及同居女子獲准。(圖/資料照片)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與社會局因無法聯繫男嬰雙親,且男嬰去向不明,通報警方協尋,警方18日晚上在新市區大排尋獲男嬰遺體;南檢昨天相驗解剖,初步認定男嬰死亡多日,且身上有多處不明傷勢,須待法醫解剖鑑定報告及調查其他事證,才能認定明確死因。

南檢調查,男嬰、方姓生父、林姓生母及凌姓女子同住;方姓生父、凌女被送辦後,檢方以涉犯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之重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昨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姓生母則被限制住居。

台南地院今天認定方姓生父、凌女未將男嬰送醫,也不報警,反而將屍體包裝、棄置於自認不會被發現的地方,供詞明顯前後不一、彼此不合,和證人供述也有歧異。此外,男嬰剛出生數個月,毫無抵抗能力,疑有屢遭傷害,新舊傷併存。

因此,台南地院裁定方姓生父、凌女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全案可抗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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