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翎妍/綜合報導
「那個來」不要!台南一名擔任牛奶配送員的人夫在認識量販店女店員後,就發展出婚外情。人夫不但開著妻子的車子和小三幽會,幫對方搬家,還在車上相約甚麼時候滾床單、生小孩,「不行啦,妳MC就還沒結束咧齁」、「我預約三天後」等,妻子查看行車紀錄器後,認為自己的配偶權受侵害,怒告2人,要求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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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人夫偷吃小三,2人還在車上談論甚麼時後發生性行為,遭人妻提告。(示意圖/取自Pixabay)
人妻指控,丈夫和她結婚近9年,去年4月已經離婚,但發現丈夫於去年2月時,就連2天開著她的車載小三約會,還幫小三搬家,2人還在車上討論甚麼時後上床、生小孩等語,認為自己配偶權受侵害,因此向2人提告求償40萬元。
審理時人夫辯稱,他和人妻早於2019年9月間就協議離婚,也從那時就分居多年,而他和小三只是工作上認識的朋友,那2天是因為要幫小三搬家,小三在過程中開玩笑表示,「只能以身相許回報」,所以回到車上時,2人才有人妻聽到的對話,但2人沒有超出朋友的關係。
法官在查閱行車紀錄器後,發現2人對話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小三向人夫說「走去打」、「打砲啊」,人夫回「打砲啊,晚上喔?好啊」、「不行啦,妳MC就還沒結束咧齁」,小三再回「就算結束了也不能打啊」、「跟你講月經剛洗完喔…剛弄,X在裡面是最容易懷孕的」,人夫則說「我預約三天後」,小三回「不要」,人夫笑回「妳很調皮耶,妳真的很調皮…」等。
法官表示,2人在車上談論小三月經經期、男性射精、經期結束後馬上性行為容易懷孕等語,還挑逗、調情,且根據妻子提供的照片可見,2人還在酒吧、釣蝦場共飲一杯飲料,不僅親密相偎,還互相親吻,已侵害妻子的配偶權,審酌人夫為外送員、小三無業,判2人應向妻子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