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靜/綜合報導
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1位父親與2名兒子於2018年起,私接鄰近的台電變壓器及接戶線,竊取高達1千萬度以上的電,供虛擬貨幣挖礦機使用。父子3人的誇張行徑被台電抓包並提告,法官判父子3人須賠償台電4200餘萬元,全案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父子3人經營虛擬貨幣礦場賺取比特幣及萊特幣,但不願支付電費,因此2018年起於12個租屋處私接變壓器及接戶線,竊取的電高達1千萬餘度。
台電發現父子3人的行徑後,隨即報警並提告。電費均價為4.07元,父子3人共少繳約4200萬元以上的電費。法官最終判父子3人須賠償台電4200萬餘元的損失,而且不可上訴。台電也估計其竊取的電量,可供100戶人家使用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