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處公園近日爆發餵養流浪貓糾紛,一名愛心媽媽長期在公園定點餵養流浪貓,負責維護公園環境,但近日她在公園放置的碗與飼料被里長清除,愛媽發現後氣得跑去找里長理論,甚至提告對方及區公所職員竊盜。
據悉,這起糾紛源於上個月,里長太太發現愛媽在公園放置飼料,餵食流浪貓,因此前往勸導應在餵養完畢後清理環境,但之後接獲里民通報,說公園環境髒亂,里長前往查看後,就將飼料及器具收走,以維護整潔。
然而,愛媽又在前往公園餵食流浪貓時,卻發現原先擺放的飼料還有器具都被人收走,與里長爆發言語衝突,並憤而向警方提告里長及區公所職員竊盜。
對此,里長提出說明,因接獲里民投訴愛媽在公園餵食流浪貓,而產生異味與髒亂等問題,他依據台南市政府的公園綠地自治條例進行環境維護。里長還特別指出,他曾向相關單位詢問,台北市允許餵食流浪動物是限於市府認可的愛心團體。
警方受理報案後,依程序進行調查並製作筆錄,將以竊盜罪嫌函送偵辦。然而,糾紛並未就此平息,愛心媽在公園張貼公告,指控里長和區公所人員偷走餵食器具。
警方表示,民眾餵食流浪犬貓本身並不違法,但若因此造成環境髒亂,可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可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且可命限期改善。由於警方非主管機關,後續會將相關狀況通報給權責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