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美國一名懷有身孕的謀殺案嫌疑人提出請願,以她尚未出世的小孩無罪、因此是遭非法監禁為由,要求自監獄中獲釋;佛羅里達州法院駁回她的請願。
美國一名孕婦被控謀殺罪,卻以腹中胎兒無辜為由要求釋放。(示意圖/PIXABAY)
根據《法新社》今天取得的裁定結果,佛羅里達州第3地區上訴法院(Florida's Third District Court of Appeal)表示,仍有問題須在下級法院解決,因此在不影響實體權利的情況下駁回哈洛(Natalia Harrell)替胎兒提出的請願,但未對此案是否有法律依據作出裁定。
法院在24日發布的裁定書中表示,「由於缺乏與此事相關的紀錄」,不太可能「妥善解決未出世的小孩是否有立場向我們提出這項請願的問題」。
24歲的哈洛去年7月與另一名女子在邁阿密搭乘Uber時開槍擊斃她,被控謀殺罪,已入獄約7個月。哈洛拒不認罪,聲稱是出於自我防衛而開槍;她被捕時懷有6週身孕。
哈洛的請願書提到,她腹中的胎兒「沒有犯下任何罪行」,卻仍在「極其惡劣的環境中」遭監禁,除非獲釋,否則她的胎兒「可能會在監獄牢房的水泥地板上出世」。
法官戈多(Monica Gordo)同意佛州法院作出駁回這項請願的裁定,但在不同意見書中主張,此案本身沒有法律依據。
戈多寫道:「(請願書提出的)論點只不過是這名母親試圖以未出世的孩子當作籌碼,作為可自合法拘留中獲釋的依據。」
戈多又說:「假如這名母親選擇在懷孕8個月時去喬治亞州拜訪祖母,她不會因為綁架小孩跨州旅行而被判有罪,正如政府也不會被控非法監禁此案中尚未出世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