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韓男瘋狂追求女同事失敗...愛不到就殺掉遭判40年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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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南韓一名男子涉嫌跟蹤、殺害28歲女同事,南韓地方法院7日判決出爐,這名男子將面臨40年有期徒刑、戴電子腳鐐15年。這名男子曾熱烈追求被害女子,奪命連環call與恐嚇訊息齊發,逼被害女子就範「接受」他的追求,否則將對其不利。期間被害女子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但未成功,最終沒能逃出魔掌。

南韓發生男子追求女同事不成憤而將其殺害案件,兇手遭判處40年有期徒刑、戴電子腳鐐15年。(示意圖/pexels)

綜合《BBC》、《韓國先驅報》(The Korea Herald)等媒體報導,兇手全周煥(音譯,Jeon Joo-hwan)今年31歲,2018年在首爾交通公社(Seoul Metro)工作並結識被害女子,女子身亡前,曾被全周煥跟蹤騷擾、勒索,或著收到威脅或辱罵性訊息、偷拍影片等等,全周煥2年多共打了300多通電話給女子,還向女子表示「若拒絕就傷害妳」。

不勝其擾的女子報警尋求協助,同時向法院申請拘留全周煥,然而法院並未核發針對全周煥的保護令給女子,全周煥也沒有被判監禁,甚至被列為「低風險」族群,但全周煥因此事丟了工作。

雖然全周煥仍背上跟蹤罪名,卻為時已晚。2022年9月14日全周煥被判刑前一天,他在首爾市中心一處地鐵站找到正在值班的被害女子,將其拖至公共廁所殺害,女子如花的年紀永遠定格在他手下。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判決書指出,根據證詞,全周煥似乎下定決心謀殺被害女子,法院還稱這是一起「報復性殺戮」。檢察官曾要求判全周煥死刑,但被法院駁回,法院表示因全周煥年紀尚輕,仍有時間為其罪刑反省、贖罪。

此事令輿論沸騰,因為南韓現有的《跟蹤騷擾法》規定只有在受害者同意下才能起訴加害者,民眾認為這條規定容易使加害者脅迫被害者撤告。據報目前韓國法務部已同意刪除該條款,但刪除條款的法案尚未通過議會。而南韓警方未能妥善處理被害女子的投訴,以及盡早採取適當行動,也招來強烈指責,不少南韓民眾呼籲應進行法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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