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培睿/綜合報導
「溫泉大亨」陳仲明涉及撒錢幫郭台銘收連署書,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偽造私文書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25日)首次開庭,庭後陳仲明表示,因為這件事情造成社會亂象,願跟社會道歉。
陳仲明及其沈姓女密友、女密友的楊姓兒子等14人,被檢方認為「足認涉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之連署行賄、行使偽造私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宣告褫奪公權」,而另外9名被告涉犯「連署行賄罪」,給予緩起訴處分,「並向公庫支付3萬至10萬不等緩起訴處分金,以啟自新」,整起行賄收購聯連署書事件合計查獲12起。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仲明等人全都認罪,並表示可繳回犯罪所得,希望能獲得緩刑機會,陳仲明甚至還十分阿莎力地說,願意繳納100萬、200萬元的公益金。
庭後陳仲明受訪時表示,這事情造成社會一個風波、亂象,已經過去了,「我也願意跟社會道歉」。陳仲明希望能趕快把事情平息,向社會大眾道歉,並指這個事情惹出這麼多風波也不應該,「對法律的見解、常識不夠,我們就應該受到一些制裁,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陳仲明坦言,自己和郭台銘還是朋友,「他如果能選總統當然也不錯啊,如果沒有選總統也是朋友」,這就是社會上朋友之間的交往,現在賴總統選上也很棒,社會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