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台中市1名「擁5億房產」賴姓高中生,和1名夏姓地政士助理辦理同婚登記,不料2小時後從夏男10樓住處墜樓亡,賴母指控夏男涉謀財害命,全案撲朔迷離,該案更扯出賴母和公公通姦生下賴男,而原先是陸籍的賴母發生公媳亂倫後,被法院判決失去入籍台灣,賴母因兒子過世失去依親資格等同是「兩岸人球」。對此,移民署也無奈曝光原因。
陸籍的賴母發生公媳亂倫後,被法院判決失去入籍台灣,賴母因兒子過世失去依親資格等同是「兩岸人球」。(圖/資料畫面)
《中時新聞網》引述移民署的說法,賴母的中華民國戶籍和護照於2011年因案遭撤銷後,移民署曾多次透過兩岸機制協助賴母返陸,但因為賴母身上無有效旅行文件,加上要在台灣照顧未成年的兒子,另外受到上疫情影響等因素,賴母才會滯留台灣,目前移民署仍持續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當事人能夠回到大陸。
移民署也強調,未來將配合司法偵審進程,持續透過相關單位,尋求兩岸溝通管道,協助賴母返陸,後續其如有本署業管法律面之需求,將依法研處。回顧整起事件始末,賴姓高中生因生父(阿公)擁有大批房產,陸續受贈與獲5億房產,不過賴男卻在阿公死後入塔當日,被發現陳屍在長期協助賴家處理房地產的夏姓代書兒子住處樓下,而賴男墜樓兩個小時前才和夏男到戶政所完成同婚登記。
該案經檢警相驗、解剖,將遺體發還家屬後,賴母在19日透過市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質疑夏男謀財害命;同時扯出賴男為其母與名義上阿公所生之子,這起公媳亂倫案17年前曾轟動一時,由於賴母原為陸配,嫁來台灣放棄大陸戶籍,在爭取入籍台灣時發生通姦亂倫,才會失去取得台灣籍資格,賴母這段期間都是依親待在台灣,但賴男過世後她就失去資格,也無大陸戶籍,等同是兩岸人球。
對此,受家屬委任協助賴男命案刑事訴訟官司的律師許哲維表示,賴母不管國籍是什麼,都有權利在刑事訴訟之中委認律師表達意見,他強調,該案發生在台灣,準據法和管轄法一定是用中華民國法律。至於遺產繼承限額,許哲維坦言,賴母沒入籍台灣,目前也沒有大陸戶籍,因此她並不符於《兩岸人民關係法》第二條第四款大陸人民的定義,不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法》第67條限額2百萬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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