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北市王姓男子今年3月酒後駕駛賓士車,在仁愛路失控撞斷分隔島的椰子樹,再飛撞進對向公車道撞上公車,車輛因翻覆後才停下,王男遭送辦後被發現為3度酒駕,法院審理時,認為他屢次酒駕且酒測值一次比一次高,罔顧公眾安全,依法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併科罰金20萬元。
王姓男子3度酒駕遭判刑6月,併科罰金20萬元。(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從事鞋類進口批發的47歲王姓男子,今年3月23日晚上9時27分,酒後開著賓士車行經仁愛路、近基隆路口時,因起步加速失控撞上中央分隔島,導致車身飛起撞斷椰子樹後再撞對向公車。
當時王男受困在翻覆的車內,經警消人員救出後,被警員發現他意識模糊,事後送醫經抽血換算酒測值竟高達1.298毫克,且他再2008、2016年間皆有酒駕紀錄,還曾被判刑3月,但依舊酒駕上路還肇事。
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漠視酒駕危險,罔顧公眾往來安全,未記取教訓反省改過,且每次的酒精濃度越來越高,從重量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併科罰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