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戰完少女就秒甩 他射後不理「花錢也擺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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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床戰少女後秒甩,想花錢和解被拒,遭判刑1年。(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男床戰少女後秒甩,想花錢和解被拒,遭判刑1年。(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新北市1名從事美髮助理工作的19歲林姓男子,去年7月間在臉書結識13歲少女小美(化名),2人進而交往,一個月後帶小美到摩鐵嘿咻,卻在做完1小時後秒甩小美,還說:「我本來就對妳沒感覺」。小美的父母知情後氣炸對林男提告,雖然林男想花錢賠償和解,卻被打槍吃官司,最後被新北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1年。

據了解,林男戰完小美1小時就提分手,當時還對小美說:「原本就對妳沒感情,跟妳在一起只是新鮮感,但做完就沒感覺,覺得好聚好散就好,當作今天的事沒發生過。」小美則回:「你不是說不能沒有我,想把我抱在懷裡嗎?」。小美的父女見女兒傷心不已,查看手機才知被林男騙上床。

據「三立」報導,林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允諾賠償小美家屬,如果對方不願接受,錢可以捐給慈善團體,希望換取減刑或緩刑。但小美的父母說:「錢,大家都想要,但往後只要用到這筆錢,就會被迫想到這件事,真的非常難受。」,拒絕和解,堅持提告。

法官認為,林男為了追求新鮮感,利用小美年輕,懷抱對愛情的憧憬,假意與對方交往,卻在性行為後立刻分手,加上與小美的父母未達成和解,因此不同意減刑或緩刑,仍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對林男判刑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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