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台前主播李正文近日與親友到桃園中壢某餐廳用餐,因餐廳停車場客滿,他將車停在隔壁水果行專用停車場,結果卻被告知需在店內消費滿400元才能離場。李正文事後在社群平台發文批評「桃園成詐騙園區」,引發網友討論與爭議。
李正文在臉書上發文表示,依據停車場規定「購物免費停車1小時;1小時以上至2小時需消費滿400元」,最終他與親友共三輛車消費1200元才得以離場。李男對此表示不滿,直言「我是到了緬甸詐騙園區嗎?好像沒有付停車費,沒有買蔬果,我就要被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對此,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經發局與法制局消保官昨日到場稽查,確認該水果行停車場未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因此依法不得對外營業。不過,李男當時已消費1200元才離場,實際上付出的費用屬購物金額而非停車費。水果行業者表示,停車場僅供購物顧客臨時停放,並非以此盈利。
市府官員表示,該水果行門口雖標示「專用停車場」及使用規定,但用語模糊可能引起誤解,已建議業者調整說明方式。另外,由於李男當時是以消費方式取得停車權利,初步研判屬消費糾紛性質,需由雙方進一步釐清。
此事件在網路上引發熱議,多數網友反而支持水果行的做法,紛紛留言,「海口生意很好,真的不需要用這方式詐騙,無論是誤停或是佔便宜,被懲罰應該乖乖受罰,不是惡意抹黑」、「業者像地主租地也要租金」、「只會檢討別人,明明就是自己不看清楚」、「人家寫的超清楚還要硬凹」。
